在許多因素的考慮下,小藍先生決定加入空軍,成為職業軍人。
因為小藍先生要全職工作,所以無法修太多學分,因此,要畢業好像遙遙無期。
加上現在的經濟不景氣,實在很怕被裁員。 因此,他跟我談到要加入軍隊的想法。
在軍中,他可以接受職業訓練,並且,也能抵修學分。
雖然他的薪水跟現在在聯邦快遞的工作差不多,但是,軍中還會有房屋津貼和食物津貼,所以加起來是現在的兩倍。
再加上全額的醫療保險,還有每2-3年會換駐防的地點,說不定我們可以駐防到日本,韓國,及歐洲等等。
在詳細的了解和考慮之後,我覺得這對他和我們家庭來說,是目前最正確的決定。
因此,就這樣決定了。
小藍先生會在8月28日離開,去基本訓練營兩個月,之後需要接受職業訓練4個月。
在基本訓練後,我們就會知道我們第一個駐防的地點了。
對了,美國軍隊的家屬是跟著軍人們一起去駐防的地點的,所以我們也要跟著他跑來跑去囉!
這就是我們家即將要發生的重大變化囉!
PS---很多人問我這個問題,小藍先生戴眼鏡,怎麼能加入空軍呢?
他是遠視,加上他不是飛行員。他的工作是networking電腦系統連線的方面,所以跟他戴眼鏡沒關係啦!
PS--留言告訴我你們的想法喔!
2009/04/16
完全不同的生活
2008/02/11
小藍先生的尿布挑戰
在我開刀剖腹住院的那3天,他一直在醫院陪我。醫院有備我的伙食,可是沒有他的,有時他媽媽會來看我,會幫他帶食物來,有時我要他去買晚餐回來吃,他說:
" 不用了,沒關係,我不能把你自己一個人留在醫院,我要在這理陪你。一餐不吃也不會怎樣啦!"
聽到這話真的很窩心,很感動!
小藍先生不是會將浪漫表現在行動上的人,但是他的行為或話語常常讓我很感動。
但是,他卻有一個大大的弱點----換尿布!
奕凱出生後,我們一直要小藍先生嘗試著幫他換尿布,但是他一直拖延,說他還沒做好心理建設,等他準備好了就會幫奕凱換尿布。終於,3個星期過後,他終於幫奕凱換了第一次的尿布,只是小號喔!大號的還完全不行呢!有一次我在煮飯,要他去替奕凱換尿布,沒3秒鐘他從奕凱房間衝出來說:
" 你去幫他換,是大號啦!咿呦,好噁心!"臉上還一副快吐出來的樣子。
哈哈哈,不然以為爸爸是那麼好當的嗎?他這一點到是跟老藍先生很像。當我在跟我婆婆說到這一點時,我婆婆說老藍先生從來不換尿布,他會做其他的事,但是只有換尿布是他無法忍受的!小藍先生沒那麼糟,經過一段時間後,他也就習慣了。只是,能不換時他還是不會換的。
2007/08/22
不要嘗試著勸告主,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
最近讀了黛西的部落格裏的一篇文章,也讓我想起在多年前上的 "達成高級婚姻" 課程中,我列出我計畫要與之共度永恆的人所必須具備的10項特質:
1. 有靈性
2. 遵守誡命
3. 有責任感
4. 願意服務
5. 愛家
6. 體貼,溫和
7. 尊重
8. 有固定工作
9. 老實
10. 愛小孩
在書中也有提到:" 婚姻的成功依靠找到合適的人,還不如作合適的人來的重要。你吸引到自己身邊的人的特質,主要是靠你是具有何種特質的人而定。" 看看小藍先生,再看看我的條件,其實他是100%符合這些條件的人,有時都有些汗顏不知道我是否符合小藍先生的條件呢!
我很喜歡也很贊成上述的那句話,因此我自己也努力的培養這些美德。加入教會10多年,一直為我未來的婚姻作祈禱,但是卻不是那麼急,一直認為只要我做好我的部分,神會在適當的時間把適當的人帶到我面前。傳教回來後,還是一點跡象都沒有,我媽和我都開始擔心了,但是神所允諾的必不落空,祂還是將小藍先生帶到我的生命中來了。在我們聊到這件事時,才發現,天父自有祂的計畫,而我們不要嘗試著勸告主,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,因為祂已為我們準備了最好的酬賞。
其實早在1997年我就有考慮要去傳教,那時我和我的好朋友Joanne一起去找主教,想聽聽他對我們想去傳教的意見,而主教對Joanne的勸告是:為你未來的婚姻而準備你自己,對我呢,則拿出傳教申請書。但是,那時的我其實很想出國唸書,所以我跟天父商量,可不可以去唸完書之後再去傳教,所以我打消了去傳教的念頭,而開始工作努力存錢準備出國唸書。幾年下來,某一天我突然發現毫無件數,既沒有完成出國唸書的心願,也沒有做到我該做的事,只是,在浪費時間而已。所以,我開始問我自己:我還要這樣毫無目標的生活下去嗎?還是,想想天父要我做什麼?其實,這幾年來,那時,想傳教的念頭又再度回到我的心裏,而我知道這是我目前該做的事。
但是,我還是希望天父給我一個明確的回答,所以,我天天為這事做祈禱。在2001年的8月,我和幾位支會的好朋友一同到韓國去參加他們3年一度的單成大會,在那次大會中,我得到我所需要的答案,所以從韓國回來後,我便開始為傳教作準備,但是1個月後卻發生了令世界震驚的大事---911,也令我再次卻歩。我不知道為什麼,但是,我有預感我會到美國去傳教,所以當911發生時,我又開始懷疑這真的是適當的時機去傳教嗎?但是,我不想在一直拖延下去,所以,我再次祈求天父給我一個非常明確,讓我絕對無法否認的答案,讓我知道神要我去傳教,而這次之後我不會在要求了。
1星期後,我收到了教會的雜誌---利阿賀拿,通常我不會是第一個去翻閱的人,但是,那天我看到那個放在桌上的信封,我卻有股衝動去立刻打開它,當我拿出雜誌的那一剎那,我恍如當頭棒喝,我似乎可以聽到天父說:" 夠明確了吧?別再問了!" 因為,雜誌的封面便是2位傳教士在路上傳播福音!而整本雜誌中有70%都在談有關傳教的事,從開始面談到收到召喚書的過程,也解答了我心中許多的疑惑。我知道,這是我要的絕對無法否認的答案,於是,我不再抗拒,在1個月內我寄出了我的傳教申請。
這又為何跟小藍先生有關呢?為何我等了4年才去傳教?在寄出我的申請書後,我等到2002年的2月才到MTC去報到,而我可以開始服務的日期是2001年的11月。其實這一切都是天父安排好的,為了遇見我的小藍先生。如果我不接受天父的勸告,我不會遇到小藍先生,如果我沒去傳教,這個祝福就不會臨到我。當4年過後,我發現我試圖說服天父去做我想要做的事,而把祂想要我做的事延遲了,結果是一事無成,到頭來,還是去做天父要我做的事,所以我說經文裏說的對:
我們不要嘗試著勸告主,卻要從祂手中接受勸告,因為祂已為我們準備了最好的酬賞
遠距離戀愛
我在2003年8月結束傳教從美國回到台灣,他則在2004年的2月從阿根廷回到德州。
在某一次的機緣中,我們突然在MSN上碰頭了,於是開始了我們的MSN對話,剛開始就一星期聊個1,2次,到天天都講,最後是1天講7,8個小時,很厲害吧!下班後就開始講到三更半夜。後來,他問我的電話,問我可不可以打電話來台灣給我,我才開始有點不同的感覺了。
他打電話來給我的那一天,剛好是我們在2年前最後一次見面的那天。其實我很緊張,因為回到台灣後便很少有機會用英文,所以我覺得我的英文都退步了,怕講英文會 "不輪轉" ,而且其實我不太記得他的樣子和聲音了,但是小藍先生打來的第二句話就是:
" 你的聲音一點都沒變。"
我很驚訝的問他:" 你怎麼記得呢?"
小藍先生只回我一句:" 我記得很多事!"
當然,我們聊的很盡興,還約好下次打電話的時間。我們彼此心照不宣的知道對方的心意,但是,都沒有明說,因為對未來其實很不抱著希望,我在台灣,他在美國,要怎麼談戀愛呢?
在講了2個多月的MSN後,有一個機會讓我到美國去工作,在慎重考慮之下,我決定到美國去,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小藍先生吧!那時想如果到美國去了,雖然在不同的州,但是至少在同一塊土地上,比較有機會見到彼此,也想試試到底我們有沒有機會繼續發展下去。其實,我為了這件事祈禱了很久,我祈求天父讓我的Mr. Right出現,而在我為這事祈禱後的不久,就是小藍先生問我的電話,打電話來給我的時候。雖然那時我也有其他的機會,但是經由祈禱,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對的人。雖然我不知道小藍先生是不是對的人,可是我願意給我自己一個機會去證明,如果不是,那也沒有任何損失啊!
到了美國之後,因為在不同州,所以小藍先生便開始天天打電話給我,不過直到我的生日的那一天,他請花店送來一打長梗紅玫瑰後,他才向我表白,之後我們之間只靠MSN和電話來維持我們的感情。聽起來好像很不可思議,如何不天天見面還是能維持感情呢?其實,我們倆都覺得那其實比我們天天見面要來的好,因為我們無法見面,所以彼此間便沒有肉體間的吸引力,也不是喜歡對方的皮相,而是真心的喜歡彼此的個性來的。
我們每天平均講4-5個小時的電話,哪來這麼多話可以講呢?我們雖然認識一段時間了,但是,並不了解彼此,於是,我向他提出 "每天每人問3個問題" 的提議,藉此來了解對方,也讓我們有話題可聊。就這樣,我們藉由每天的3個問題來深入的了解對方,我們無所不談,從喜歡的食物到吵架如何解決,只要我們想知道的就來討論。後來要結婚了,才發現對我們好處多多,因為該討論的在那時都討論過了。也因為如此,後來真正見面後,我們覺得已經認識對方一輩子了,一點也沒有陌生感。
2007/08/04
比中國人更像中國人的老藍先生
小藍先生的家庭其實很有中國傳統家庭的一面,除了他們很重視家庭,最大的因素就是----老藍先生就像傳統的中國爸爸一樣----很愛控制人,不管什麼事他都要我們依照他的意思去做,如果我們不按照他的意思去做,他就會想盡辦法來勸你改變主意,甚至是天天在你耳邊唸,看看有沒有用。小藍先生是老么,所以從小就被管慣了,可是我不同,我的爸媽一向都是很開明的父母,而我也一直是很獨立且知道我要的是什麼,我的父母很放心我,因為他們知道我做每一項決定之前都會深思熟慮之後才去做,所以他們很少干涉我的決定。所以我很不習慣老藍先生的做法,加上我又是個很固執的人,所以當然就有一些有趣的事發生啦!
話說老藍先生很喜歡辦家族旅行,就是每年所有他的子女們的家庭都要聚在一起,共度佳節(聖誕節或感恩節),老藍先生會出所有的費用,所以我們負擔不會太大。那當然是個很好的傳統,可是........如果你另有計畫時就不太妙了。我和小藍先生在結婚時就計畫我們要在2年後-也就是2006年底或2007年初一起回台灣一趟,所以我們一直在為這個計畫存錢,老藍先生也都知道我們的計畫。話說在2006年7月時,因為老二的兒子要做命名祝福,所以全家人都已經去了一次家族聚會。結果,老藍先生再那時突然宣布說在聖誕節時,他要大家來一次家族旅行。我和小藍先生那時就向大家宣布說我們要回台灣的事,所以沒辦法和大家一起團聚,大家也能諒解,畢竟我已經有2年沒回家了,而且我們已經計畫很久了,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。
但是.......,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啊!我們回到德州後,老藍先生就開始了他的黏人戰術。我們通常一星期會回去幾次陪他們吃晚餐,尤其是星期日在教會聚會完之後。老藍先生開始說明如果我們跟他們一起去度聖誕節有多好,因為不用花錢,而且不用請假太久......等等,看看我們會不會心動的改變主意。可是因為小藍先生沒辦法請那麼多假(又要去過聖誕節又要回台灣),所以我們還是決定回台灣比較重要。沒想到,老藍先生開始了奪命說服術---只要看到我們一次,就試圖說服我們。後來可能老藍先生終於發現我不為所動,挺固執的,不太好說服(我一直是個很好說話的媳婦),進而轉向說服小藍先生,知道小藍先生只要被他煩久了,就會改變主意。可是他沒想到的是----我才是我們家拿主意的那個人!!!小藍先生知道這事情有多嚴重,我已經下定決心的事是不會輕易更改的,而且去跟他的家人度聖誕節怎麼會比我回家跟我家人相聚重要。不是他的家人不重要,是我們幾個月前才聚過,而我已經2年沒看到我的家人了!所以小藍先生知道如果他答應他老爸,我們可能會發生家庭革命,而且他也很想回台灣看我家人。所以老藍先生就處處碰壁囉!我想他終於知道這個媳婦的真正性格了吧!有時我覺得他很自私,只想到他的家庭要聚在一起,沒想到媳婦們也有她們的父母和兄弟姊妹,我們也要聚在一起啊!但是像這類的事情層出不窮,所以我才說老藍先生比中國人更像中國人!
2007/08/02
無所不能的廚娘
很驚訝吧!打死我也沒認為我會有這麼一天。尤其在我家一向奉行的信條下長大---吃不完就不要吃嘛!幹麻虐待自己,我還從來沒有從餐廳打包東西回家的經驗呢!(吃喜酒的辦桌不算)。
我第一次來美國時,朋友請我出去吃飯,那是我第一次看人打包吃剩的食物回家,我覺得很不可思議,因為並不是剩下很多,但是當我來到這邊生活後,我總算了解原因了,因為在美國出去外面吃是下死人的貴!!!吃一個麥當勞餐是5-6塊美金,折合台幣是快200元耶!更別說去餐廳了,隨便2個人就要30-50塊美金,哪像在台灣,吃吃小吃,或是套餐,只要50-200元就可以到外面吃。所以啦,吃不完的當然就要包回家去當成下一餐啦,不然可是浪費的不得了耶,還有,當然這裡的餐份量都很大,通常可以當2餐吃的。
因此,窮學生的小藍先生和我,當然就不可能常常在外面吃啦!而我又吃不慣小藍先生的家鄉菜,因此,負責掌廚的我就要學習變化食物,或是學習新的菜色,總不能把會的幾道菜一直重複的煮吧!雖然剛開始是這樣的,後來開始越吃越膩,只好開發新菜色。剛開始,常常打越洋電話問媽媽要怎麼煮這個,要怎麼煮這個,後來,想吃某到菜時就直接到網路上去查食譜,看看別人怎麼做。感謝網路的發達,也感謝喜歡寫網誌的各位同胞們,不管在何處,我都可以找到許多食譜,以及許多人的分享。部落格真是個好東西啊!
從此,我變成了無所不能的廚娘。說真的,我覺得我對做菜還真的有些天份耶!應該是我媽媽給我的好遺傳,沒道理她那麼會煮菜,我卻一竅不通吧!所以呢,人都是有潛力的,到了需要用的時候,總是會把潛能發揮出來的。我在過年時還可以辦桌請客呢!了不起吧!連我媽都很驚訝,在台灣從不下廚的我竟然也可以變"大廚"喔!
給大家看看我煮的菜,很多我都沒有拍照下來,希望下次會記得。
2007/06/27
驚魂記
在拿到綠卡前的我,其實很可憐,不太能到處亂跑,因為我是"沒有身分的人"。這不是說我是非法移民或入境,是因為我的簽證過期了,雖然已經在辦理移民手續,但是在拿到綠卡前,我什麼證明也沒有,所以是"沒有身分的人",沒有社會安全號碼(就像我們的身分證字號),就沒有你這個人的存在。如果在此時被邊境警察抓了,那可就麻煩了,而El Paso又是邊境城市,所以邊境警察很多,所以我們都不太出遠門,減少麻煩。
但是,讓我記起唯一的一次,我公公想帶我們到鄰州New Mexico一個叫White Sand的地方看看,那裡離我們大概只有40分鐘左右的車程,我們想應該OK吧!就出門了。那時我的簽證已過期,還沒拿到綠卡,可是我有工作證(可以合法在美國居留工作的卡)。一路上開開心心的我們,卻忘了那裡有一個哨站,因為那裡有太空總署的一個小研究區,每輛要經過的車輛都要經過盤問。等我們看到那哨站時,已經被攔了下來。警察問:" 都是美國人嗎?",我說:" 我不是",所以他就要我拿證件出來,我一時沒想到簽證已過期,所以就把護照給了他。他拿著護照就進去辦公室查詢,經過了20分鐘,他回來了,還帶著2個武裝警察回來。他又問:" 小姐,你的簽證已過期了!",我接著趕快說:" 我知道,但是我有工作證!" 之後趕緊把我的工作證拿給他。他接了過來,又回到辦公室去,在接下來的10分鐘我們談笑風生,一點也不害怕會怎樣,因為我是合法的,所以不怕。警察先生回來了,對我說:
" 小姐,下次麻煩你把護照和工作證一起交給我們,這樣才不會照成誤會,尤其你是中國來的!"
" 什麼中國來的,我不是阿,我是台灣來的 !"
警察先生說:" 可是你的護照是 Republic of China 阿,那不是中國來的?"
天大的寃望阿!我趕快跟他解釋中國是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, 台灣是 Republic of China。看他一臉疑惑的樣子,還是不解,但是還是讓我走了。但是這真的是很令外國人費解的疑問,如果護照上直接寫Taiwan不是清楚多了嗎?也不會照成誤解了。
2007/06/26
El Paso, Texas是啥地方阿?
終於來到 El Paso, Texas了,是個怎麼樣的地方呢?
這里,就像來到另一個國家一樣,與其說我在美國,還不如說我在墨西哥!我們離默西哥只有15分鐘的車程,只要跨越過一道陸橋就到了墨西哥,這城市里75%都是墨西哥人及其後代,很多人甚至不會說英文,只會說西班牙文,很有趣吧!因此,大部分的工作都要求要會說雙語(英語和西班牙語),於是,我在這裡變無用武之地了。
幸好,我婆婆在我們回來之前幫我找到了一個工作--當保姆!哈哈哈,沒人想的到我會去當保姆吧!不過,在教會那麼多年來,我再兒童會待的時間也很長了,多多少少也該學到一些東西吧。而且我很愛小孩,所以就決定去面試了。
Melissa和Jared帶著他們的baby Kate(6個月)來我婆婆家面試我,她們不是教友,可是想要找教友幫他們帶小孩,因為他們也知道教友的品行很好。問了一些問題後,他們告訴我他們還有幾位要面試的,大約2-3星期後會通知我。之後,當然,我得到那個工作。他們也一直對我很好,也pay我很優渥的薪水。他們的事容我日後再多說一些吧!
我的公公和婆婆是很有趣的一對夫妻,很難想像他們是一對, 因為他們是完全不同的人,個性和喜歡的事物也完全不同,不知道是如何湊在一起的,連小藍先生也經常問這個問題呢!我婆婆是很感性的人,喜歡看書,個性溫和正面,我公公是很理性的人,喜歡戶外活動,個性專制。回到這裡後發現我公公有一樣特殊的興趣----賽車!他已經60歲了呢!當然不是像一級方程式那樣的賽車,叫Legend,是很可愛的車子喔!每年夏天一到,他最重要的活動就是每星期五,六的賽車,我們也去看了幾次,很有趣喔!
2007/06/20
奇蹟
在結婚1星期後,我們搬到North Dakota去我阿姨的餐廳工作,打算先存一點錢,在回來唸書。但是在開車北上的時後,我們發生了嚴重的車禍,車子在高速公路上翻滾了4圈半之後降落在車頂,整輛車全毀,但是奇蹟式的是--我們倆只有一些小擦傷,並無大礙,但是驚嚇過度的我們,整晚也睡不著,2個人緊緊的抱在一起發抖。感謝天父保護我們,讓我們安然無恙,雖然損失了車子,但是我們還活著好好的,那才是最重要的,不是嗎?
放上一些當時車子的照片,所以大家可以清楚當時真的是個奇蹟。
2006/10/01
跟移民局打交道真的是快要瘋了!
結婚後,最重要的事就是辦綠卡,其過程之繁複,實在不是沒辦過的人所能理解的。
幸好已經有2個朋友已經先我嫁到美國來,因此從他們那裡得到了不少資訊和幫助。儘管如此,整個過程還是令我們焦頭濫耳,如果可以,實在不想再經歷一次。
前前後後花了8個月的時間拿到綠卡,其中的過程真要把我們整死了。我們總共要填5份文件寄出,寄出後1個半月,接到其中一份的退件,原因是因為支票的金額不符,要重寄。我快發瘋了!竟然漲價了!我們在填寫文件時所看見的金額和後來的金額不符,所以被退件,但是為何要花一個半月的時間才退回呢?而且,沒有這份文件,其他的也不能進行審核。再來,好不容易又等等等了3個月,終於要去打手模和指紋,但要打電話去預約時間,我們前前後後打了2個星期的電話才預約到時間,而且是天天早上5點鐘爬起來打耶!
完成打手模和指紋後就要等著面談。在這個期間,我們從North Dakota搬到Texas,所以還要打電話去更改地址,我前前後後打了3次電話,她們還是沒更改。而我毫不知情,直到一通晴天霹靂的電話來到----是我阿姨,從North Dakota打電話告訴我說她收到我的面談通知書----是2天後在Minneapolis,Minnesoda!!!!!!!!(那是North Dakota地區的District Office)
我真的要昏倒了!如果不能出席的話會影響到你的綠卡申請,而且要寫書面通知書去告知為何不能去,且要重新安排面談日期。真是晴天一個大霹靂啊!為什麼又寄到那裡去?真的無法理解移民局的人到底在做什麼,這樣攪局很有趣嗎?我的case還不誇張,我的朋友Amber說,移民局在給她的信封裡還錯放了一封給別人的信呢!她好新的寄去給那個該收到的人。不然,她永遠也收不到那封信了。
好不容易打了電話也寫了信給移民局,接下來又要等,等通知。又是2個月過去了,終於接到面談的通知。好不容易,通過面談拿到綠卡,終於,接下來的2年不用跟移民局有接觸,可以鬆口氣了。真是艱辛的過程啊!
2006/08/14
第一次相遇
我們是在美國鹽湖城的傳教士訓練中心認識的。當時,我們都是正在訓練中心接受訓練的傳教士。我在學英文,他在學西班牙文。
其實,根本沒可能見面的我們,就因為一堂課的老師的要求下,莫名其妙的見面了。
我的班級有10個來自8個不同國家的人。當時,我的老師要球我們來到洗衣室---通常傳教士一天休息的那一天都會待在那裡洗衣服,寫信,跟朋友聊天--找一位美國人練習英文。而我的小藍先生--就是那個人。
但是,當時並沒有當場迸出火花,或是一見鍾情這回事,只是認識了一個朋友罷了。大概是我這個人太實際了吧!哈哈,那種事是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。
而接下來的2年,我們也只寫了6封信給對方。然而,接下來的1年才是事情有大大進展的時候。其實還有點小烏龍呢!在2004年他從阿根廷回來後,我們突然在MSN上碰頭了,當然,我們開始在MSN上聊天,從1星期1次到3天1次,到天天都講,最後是1天講7,8個小時,很厲害吧!下班後就開始講到三更半夜,都不知道我這麼有潛力,這麼會講。
1個月後,他從美國打電話給我,我們聊的很愉快。就這樣從台灣講到美國,講了5個月,在7月我們再一次見面後,他就向我求婚了。就這樣開始了與小藍先生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