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來到美國生活後,我的廚藝大大的增進了,還有養成一個在台灣絕對不會有的習慣---打包吃剩的食物回家吃。
很驚訝吧!打死我也沒認為我會有這麼一天。尤其在我家一向奉行的信條下長大---吃不完就不要吃嘛!幹麻虐待自己,我還從來沒有從餐廳打包東西回家的經驗呢!(吃喜酒的辦桌不算)。
我第一次來美國時,朋友請我出去吃飯,那是我第一次看人打包吃剩的食物回家,我覺得很不可思議,因為並不是剩下很多,但是當我來到這邊生活後,我總算了解原因了,因為在美國出去外面吃是下死人的貴!!!吃一個麥當勞餐是5-6塊美金,折合台幣是快200元耶!更別說去餐廳了,隨便2個人就要30-50塊美金,哪像在台灣,吃吃小吃,或是套餐,只要50-200元就可以到外面吃。所以啦,吃不完的當然就要包回家去當成下一餐啦,不然可是浪費的不得了耶,還有,當然這裡的餐份量都很大,通常可以當2餐吃的。
因此,窮學生的小藍先生和我,當然就不可能常常在外面吃啦!而我又吃不慣小藍先生的家鄉菜,因此,負責掌廚的我就要學習變化食物,或是學習新的菜色,總不能把會的幾道菜一直重複的煮吧!雖然剛開始是這樣的,後來開始越吃越膩,只好開發新菜色。剛開始,常常打越洋電話問媽媽要怎麼煮這個,要怎麼煮這個,後來,想吃某到菜時就直接到網路上去查食譜,看看別人怎麼做。感謝網路的發達,也感謝喜歡寫網誌的各位同胞們,不管在何處,我都可以找到許多食譜,以及許多人的分享。部落格真是個好東西啊!
從此,我變成了無所不能的廚娘。說真的,我覺得我對做菜還真的有些天份耶!應該是我媽媽給我的好遺傳,沒道理她那麼會煮菜,我卻一竅不通吧!所以呢,人都是有潛力的,到了需要用的時候,總是會把潛能發揮出來的。我在過年時還可以辦桌請客呢!了不起吧!連我媽都很驚訝,在台灣從不下廚的我竟然也可以變"大廚"喔!
給大家看看我煮的菜,很多我都沒有拍照下來,希望下次會記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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